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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回顾2009年墙改工作大事记
[ 发布日期:2010/1/19 14:06:54 ] 浏览人数: 765

 

  2009年1月

  1月16日全省墙材革新工作目标考核和工作总结部署会议在南京召开,2008年全省墙体材料总产量473亿块,其中新墙材总产量227亿块,占墙材总量的48%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全省粘土实心砖产量65亿块,比上年减产14亿块,同比下降17%,清理关停砖窑165座,发展新墙材节约土地约5.9万亩,节能252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废渣178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05万吨。全省实现“禁实”的乡镇1023个,占乡镇总数的95%以上。

  2009年2月

  2月1日,省经贸委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省墙改办荣获“2008年度先进集体称号”汤苏平同志代表先进集体在全委会议上做大会发言。

  2月18日,召开全省县(市、区)墙改办主任会议,讨论《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导向》; 《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江苏省墙改工作考核办法》;

  2009年3月

  3月3日,举办《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培训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刘克希副主任对《条例》进行讲解。全省各省辖市、县(市、区)墙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县(市、区)墙改办主任及相关业务人员共300多人参加会议。

  3月6日,江苏省财政厅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印发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09年)的通知》(苏财综【2009】9号),其中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15项政府性基金继续征收。

  3月10日,对江苏省首个开展“城区禁粘”试点的徐州市新城区进行了检查验收。

  3月份《江苏墙改二十年巡礼----腾飞的江苏墙改》画册印刷完成,画册以丰富的图片资料和详实的文字说明,记载了江苏墙材革新工作发展历程。省政府史和平副省长为画册作序,勉励全省墙改系统的同志要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审视度势、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再作新贡献。

  2009年4月

  4月1日,省经贸委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产业导向》和《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苏经贸环资【2009】244号)。

  4月8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9】245号)文件,从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界定、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补贴政策、申报程序、认定操作程序和监督管理程序及罚则等五个方面对企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

  4月8日,印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现场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苏墙办【2009】11号)。

  4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贯彻实施《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朱龙生副主任,省政府韩庆华副秘书长,省经贸委张吉生主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在座谈会上也做了贯彻实施《条例》的专题发言,参加座谈的还有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省辖市墙改办主任和江阴万事兴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4月份为《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全省各级墙改办科学组织,精心策划、周密布置。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横幅、标语和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称活动,据统计,宣传月活动中全省共投入经费约770余万元。省墙改办先后制作了《江苏墙改二十年巡礼》画册2000本,墙改宣传招贴画74000份,雨伞2000把、雨披1000件、环保购物袋1200个下发给全省各市、县墙改办和相关单位。

 2009年5月

  5月10日,省墙改办、散办党支部组织全体人员赴江阴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体验改革成果”主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5月17日—19日,“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第一届二次年会暨墙体材料节能减排高峰论坛”在山东青岛举行。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工信部节能司和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表彰了全国墙改系统工作成绩突出的 7家先进单位和6个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我省墙改办同时荣获墙改工作先进单位和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国只有江苏和云南两省同时荣获两项荣誉。

  5月26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制止越权减免新墙材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9〕454号),强调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两金”的政策和《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精神,对“两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已发生的挤占、平调、挪用的“两金”,要坚决予以追回。

  2009年6月

  6月16日,印发《江苏省墙材革新工作考核办法》(苏墙办【2009】16号)文件,对全省13个市,51个县的墙材革新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具体分为5大项、设基本分200分。。

  6月份,国家发改委《资源与环境》期刊第15期(总第588期),整版刊登了江苏省经贸委、财政厅联合出台文件,制止越权减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江苏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09年7月

  7月20日,商省财政同意,从新墙材专项基金中列支300万元投入构建《新型墙体材料质量检测与鉴定体系构建项目》。 项目完成后,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能够完成墙体材料产品各项常规检测的基础上,还能对墙体材料隔声效果、耐火极限测试、燃烧性能、热工缺陷和力学性能及耐候性等全套技术性要求较高的综合性指标的精确检测。

  7月24日省经贸委召开全委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 汤苏平主任做了专题汇报。上半年,我省新墙材工作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1—6月份全省新墙材产量153.32亿块,新墙材比例为55%,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粘土实心砖产量下降22%,同比高出5个百分点。

  7月28日,省墙改办下发《关于对省经贸委财政厅454号文件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苏墙办【2009】22号),要求各市、县(市、区)墙改办对执行文件精神,纠正越权减免新墙材专项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查,汇总、上报。

  2009年8月

  8月6日,省墙改办在南京组织举办“全省新墙材认定工作培训班”对全省所有市、县负责新墙材认定的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全省各市、县(市、区)墙改办负责新墙材认定的人员共90人参加了培训。

  2009年9月

  9月8日,省墙办、散办党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爱心接力,给家住下关区戴家巷社区的李明锋困难家庭送去了慰问金。

  9月28日,省墙改办下发《关于对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进行质量抽查的通知》(苏墙办【2009】26号),委托江苏省建材院对全省已认定的新墙材企业和产品进行质量抽查。

江苏:回顾2009年墙改工作大事记
江苏墙改办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2010-1-14]  

  9月28日,省墙改办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初审和现场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苏墙办【2009】27号),要求各市、县墙改办要严格把关,对上报材料的质量和真实性要认真负责,确保认定工作质量。

  2009年10月

  10月26日,我办联合省财政厅综合处下发《关于抓紧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上缴工作的通知》(苏财综函【2009】12号),要求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墙改办认真做好2009年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上缴工作。

  10月28日,省经信委下达2009年墙材革新科研项目,项目总额100万元。

  10月29日—31日,省墙改办组织召开了部分市、县墙改办主任会议,对各市、县贯彻省经贸委、财政厅《关于制止越权减免新墙材专项基金的通知》(苏经贸环资【2009】454号)文件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组织与会人员赴浙江省学习交流墙改工作经验。

  2009年11月

  11月13日,省人大法工委印发《关于<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中没收违法所得有关问题的答复》(苏人法工函【2009】63号)文件,对《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答复。

  11月17日,我办下发《关于开展墙材革新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苏墙办【2009】33号)布置2009年度墙材考核工作,提出目标、任务、要求。

  11月20日,我办召开全省墙改办主任工作会议,传达《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关问题答复》(苏人法工函【2009】63)的文件精神。

  11月15日—20日,财政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徐州、连云港和淮安三个市的新墙材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9年12月

  12月1日—12月2日,对徐州市铜山县“城区禁粘”试点工作进行验收。继徐州市云龙区和新沂市工业园开发区通过省级“禁粘”城区验收之后,铜山县是我省第三个通过城区“禁粘”验收的县区。

  12月2日,我办下达《2009年度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技改补贴项目资金计划》(苏墙办【2009】35号)。

  12月28日—29日,省墙改办组成专家组对淮安市淮阴区“城区禁粘”试点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截至2009年12月底我省已有四个县、区通过省级“禁粘城区”验收。

  12月30日,为庆祝我省墙改工作20周年,编制了“江苏省开展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二十年暨《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颁布实施纪念邮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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