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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利十路西段雨污排水管线及强排站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4/3/13 16:43:12 ] 浏览人数: 1117

  利建招公字[2014]14号 LJZCZ2014-009号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利十路西段雨污排水管线及强排站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 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利十路西段雨污排水管线及强排站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 利十路西段自宫家干渠向西至津八路
  工程规模: 全长1450米,沿利十路西侧铺设直径1000毫米的砼管线、直径800毫米的雨水管线。建设强排站一座。施工计划投资约80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20万元。本工程施工共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清单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 其他自筹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企业拟委派建造师必须具备贰级(含)以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1、施工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埠企业须提供2013年或2014年以来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利津县信息登记申报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3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缴费收据)】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监理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3年或2014年以来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3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缴费收据)】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报名资格。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9日,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在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报名。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
  联 系 人: 苟先生 李先生
  电 话: 0546-8085536 13589964466 15552751671
  监 督 单 位: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546-5621236 5686327
  报名期限: 2014年3月13日8时30分 - 2014年3月19日17时0分
  信息来源:中国腻子网 www.nzc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