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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崇明县公安局农村地区新建图像监控项目公开招标信息
[ 发布日期:2014/3/20 17:26:07 ] 浏览人数: 1170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明县公安局委托,对崇明县公安局农村地区新建图像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
  4、供应商近3年至少有2个公安系统领域的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5、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投标的企业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6月份或2013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8、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二、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2014-10101
  招标内容与范围:农村地区新建图像监控项目
  招标单位:崇明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崇明县公安局农村地区新建图像监控项目
  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原件及复印件;
  4、2012年以来2个或2个以上公安系统领域的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服务队伍的相关说明资料;
  6、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6月份或2013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除社保外)经审核后退回。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4年3月24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鳌山路633号2号楼3楼2304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于2014年3月28日上午10:00-11:00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交易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时间):2014年4月14日9:30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代理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新婷
  联系电话:60932001
  传真:60932722
  地址:徐汇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招标单位:崇明县公安局
  联系人:顾耀国
  联系电话:24060367
  地址:城桥镇鳌山路633号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需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9日
  以上信息由中国腻子网整理编辑